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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的通知

 作者: 管理员  发布部门: 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7-07-17  点击数: 


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附属机构:

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即将开始,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124号),现将此次培训报名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与内容:采取脱产集中培训、校本培训与在线选修三者有机结合的方式进行。

全脱产集中培训:主要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并首次将《现代教育技术》列入新教师必修、必考课程。由各培训点组织。

校本培训:主要开设师德师风、校情校史校规和讲座,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设计与教案编写、教学评价方法、教学实践、教研科研项目申报、文献检索以及微格教学训练、名师示范教学观摩等内容。

在线选修:安排上列课程的相关视频及《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高校新入职教师教学适应性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在高校教学中的应用》《高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与实践(文,理)》网络在线课程,统一纳入培训计划,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具体协调与安排。

以上课程学习完成并通过统一考试者,可获得《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并同时取得150继续教育学时。

二、参加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人员为: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新补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包括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高校博士毕业研究生均必须参加培训);附属机构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在岗人员。凡是报名人员请及时加入17-中医药高专岗培群,群号: 598650119。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QQ群通知。

三、各部门要及时宣传通知到相关人员,并汇总统计填写《2017年安徽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此表请在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上交纸质表和电子表各一份并加盖部门公章)。

四、培训费、教材费等费用在收到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正式培训文件后通知参训人员。

请各部门及附属单位及时做好通传工作,725前统一将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组织人事处。

五、考试与考核:今年岗前培训的培训形式和内容,继续突出实践技能的运用。

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成绩,仍然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必须同时达到60分以上,方可认定合格。结业考试成绩通过全省统考确定,平时考核成绩由各培训单位根据《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指标一览表》进行评定,其中:试讲专家评价考核成绩必须由学校成立的专家评价考核小组作出,且专家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

结业考试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行闭卷与开卷相结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闭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实行开卷考试,《现代教育技术》试行机考,方案另定。

平时管理考核的具体方法如下:集中培训出勤率由各培训点根据《课堂签到表》得出,根据《安徽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集中培训出勤率低于课时数2/3者不得参加全省统考,须安排至下一年重修;参训新教师的提交其它“51”作业(课程实施大纲1份,授课教案1份,教学PPT 1个,有试讲专家组长签名和试讲评价及成绩的试讲评价表1份,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由各培训点成立专家组通过考评以百分制逐一得出,并按各自权重比例汇总成平时成绩。

每位新教师提供的“51”作业由培训点分类立卷建档备查,其中教学ppt保存电子版,其它为纸质版。

六、结业考试时间拟定于201710月底前举行,具体考试安排等另行通知。

 

附件1

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指标一览表

考核指标

考核权重

培训出勤率

40%

提交课程实施大纲1

10%

提交授课教案1

10%

提交教学PPT 1

10%

试讲专家评价考核成绩

20%

提交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

10%

注:“51”作业除试讲等待通知,其余“41”请于910日前完成,作业的纸质和电子版均需提交。

 

 

附件2

安徽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

为了保证高校新教师参加岗前培训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培训管理秩序,顺利完成培训任务,取得优良成绩,特作如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以及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

二、文明礼貌,为人师表,进入教室应自觉遵守课室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仪表端庄,衣着整齐,保持课室内卫生整洁,不得携带食物进入课室,不得在上课时扰乱课堂秩序。上课期间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震动或静音。

三、尊重授课教师,服从授课教师管理,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学习,在主讲教师及班主任指导下努力完成培训任务。

四、自觉参加考勤,按时上课、下课,不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凡下列情况者,将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并须重修该门课程:

1. 请假时间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时数三分之一;

2. 旷课半天以上(含半天);

3. 迟到、早退(20分钟内)累计达到3次;

4. 由他人冒名顶替上课。

五、在脱产集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事假,因故必须请假时,须符合以下条件并履行相关手续:

1. 因病不能坚持上课者,须开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2. 因承担学校临时重要工作(时间和人员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坚持上课者,须经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培训点学校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3. 原则上不予请事假,确因突发性的、不及时处理后果较严重的、无法委托他人代为处理的个人事务等事由请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4. 请假须本人提前办理,将请假条及证明材料交给原学校人事处,并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批准后方可请假。

六、考试作弊者,取消该门课程考试成绩,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学员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经批准可以缓考一次;擅自缺考者,成绩以零分计,须重修缺考课程;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可以在下一次考试中补考,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须重修该门课程。

七、培训结束且培训成绩合格者,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审核后,统一办理结业证书。

 

附件3:2017年安徽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xls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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